浙江省杭州市西湖財政:突出“四個引領”夯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2021年07月12日 09:4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二、突出服務引領,強化采購需求管理。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預算安排及績效目標、采購管理制度、市場狀況,合理確定采購需求,進行價格測算;重大項目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牽頭組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市場調研和專家論證,著力保證采購需求的科學性、準確性。
三、突出政策引領,推進政策功能落實。嚴格貫徹執行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于深入開展政府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采購單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預留比例在“832平臺”填報預留份額,在采購文件中規定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鼓勵采購人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或者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范圍內的產品,著力引導采購人和代理機構落實政府采購扶持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扶貧脫困、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功能目標。
四、突出法規引領,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杭州市西湖區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采購單位應當在部門預算批復后60日內及時公開本年度預算安排采購項目的采購意向,公開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算采購時間等因素,并及時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和西湖區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網進行采購意向公開 ,進一步推動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化、透明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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