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通知
2025年06月06日 10:39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 【打印】
為推進我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4〕72號)等規定,我們制定了《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詳見附件),經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補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縣(市、區)按規定統一制定或指導鄉鎮街道制定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并報省財政廳備案。
附件: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
浙江省財政廳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財預〔2024〕15號 點擊下載
相關文章
- 西安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助力患者回歸融入社會2025-04-08
- 天津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全過程管理2023-11-06
-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三嚴格”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行為2023-08-25
- 江蘇揚州財政:有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2023-08-25
- 財政部黑龍江監管局:扎實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調研工作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