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推出政府采購定向支持實施細則
2019年02月21日 08:24 來源:財政部 【打印】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政府采購定向支持”相關要求,近日,市財政局研究制定10條政府采購具體實施細則,推動政府采購定向支持政策落實落地,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一是明確總體要求。要求各單位、各地區提高貫徹落實政府采購定向支持措施的認識,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購市場,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等規模條件以及與規模條件相關的業績等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提供除《中小企業聲明函》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全力為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公平環境和便利條件。
二是給出操作指南。明確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根據部門預算及全市當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統籌確定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確定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要求各單位在采購公告和招標文件(談判文件、磋商文件)中注明對小微企業產品和聯合體的價格扣除比例或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務,提高政策落實的透明度。
三是建立保障機制。分別明確主管單位對所屬單位、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的指導、監督職責。同時,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監管檢查,對發現落實政府采購定向支持措施不力或者存在違反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違法行為的,將依法對相關當事人予以處理處罰;對未按要求及時反饋相關落實情況的,市財政局將予以通報,確保相關政策措施不打折扣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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