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評審專家選聘年齡降低至65周歲 規定勞務報酬上限
2025年12月19日 09:17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12月10日,青海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青海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管理,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評審行為。
新修訂的《辦法》主要修改以下內容:
一是增加了評審專家履職評價相關內容。
二是增加了《青海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負面清單》。
三是調整了專家選聘年齡,對入選專家庫專業人員的年齡限制從70周歲修改為65周歲。
四是強化評審專家管理和使用,明確評審專家對評審行為實行終身負責制,提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受到處理處罰的,將通報所在工作單位;明確在質疑投訴、信訪舉報、監督檢查中,評審專家涉嫌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財政部門可暫停該專家的被抽取權限;
五是修訂專家勞務報酬,將評審時間從4小時改為3小時,并規定了當天每人領取報酬不超過1000元的上線。
六是增加遠程異地評審專家、涉密項目、中央駐青單位借用專家庫,以及駐青部隊開展非涉密采購項目的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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