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南省郴州
市政府采購辦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
“
放管服
”
改革工作為抓手,
在
“
放權、管理、服務
”
等方面狠下功夫,
不斷夯實政府采購工作基礎,促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
一是明確采購人主體責任,在全面放權上下功夫。推動政府采購管理從程序導向向結果導向型轉變,除公開招標改非招標方式、采購進口產品等法定審批事項外,全面還權放權給采購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下發《郴州市2018年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郴財采〔2018〕2號),貨物由20萬元提高到25萬元,工程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由采購人按照財務、內控管理等規定辦理,擴大了采購人的自主采購權,提升了采購活動效率。取消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制度,采購人自行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入圍供應商資格,采購辦不再確定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取消限額標準以下采購項目備案制度,采購人的自主采購項目不再到采購辦辦理備案手續;取消采購方式的審批(公開招標改非招標方式除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采購方式由采購人自主選擇。清理強制指導事項。采購人申報采購計劃、采購合同和預算來源、資產標準附件上傳均通過“政府采購電子化管理系統”由采購人實行外網遠程操作,系統自動備案,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由采購人依法發布,市政府采購辦對以上事項不再進行事前審核;清理不適格的采購主體,依法解除了53個國有企業(含融資平臺)、臨時機構(含項目指揮部)和市本級非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賬號。
二是推進政府采購規范運行,在嚴格監管上下功夫。市政府采購辦秉承“放權”不等于“放任不管”原則,著力構建有利于結果導向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推進放管結合的政府采購監管模式。深入推進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誠信信息管理、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制度。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對代理機構實施財務信用評價,從行政處罰信息、司法處罰信息、會計信息可信度、整體經營風險、營業收入分析、負債結構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現金流分析等八個方面對75個代理機構實施信用評價。采用信用評級準入制,投標人必須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和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報告,對投標人信用評級低于B級的不允許參加投標。不定期對采購人的采購計劃、采購方式、采購信息公告、采購合同備案、預算來源等事項進行平臺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并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制定下發《郴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全市政府采購項目檢查的通知》(郴財采〔2018〕7號),對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至3月份采取公開招標和競爭性磋商兩種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的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進行檢查。市本級隨機對30個預算單位進行了隨機抽查,已完成了21個預算單位檢查底稿的意見交換工作。開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確定我市23家代理機構為監督檢查對象,市本級擬對6個代理機構給予警告處罰,對3個代理機構給予限期整改。
三是加強政策業務指導,在優化服務上下功夫。在全面放權和嚴格監管的基礎上加強政策指導服務,做好“放服”結合文章,盡量做到服務對象到財政部門“少跑腿”。組織了采購人專門培訓班,從省財政廳采購處邀請了專家作了《創新思路、規范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講座,市政府采購辦的業務骨干作了《采購人應知的法律法規政策》講座,市本級200多個預算單位的分管領導和政府采購聯絡員參加了培訓。同時,注重加強對代理機構培訓。整理、印制了《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匯編》,編制《政府采購流程圖》,發放給局領導、各科室和預算單位、代理機構、部分評審專家,幫助掌握鞏固了政府采購基礎知識。通過參加項目協調會和現場交流的方式對8個重點單位的采購項目進行政策講解和指導。重新梳理政府采購辦的法定職責和審批流程,明確每個環節的責任人和辦理時限,落實崗位責任制和首問負責制,依法提高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