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得干預投標單位選擇開具電子保函的金融機構
2022年08月18日 09:22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日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發《關于在兵團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全面推廣電子保函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電子保函應用。
《通知》明確,兵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支持銀行、保險、擔保類保函,業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投標、履約、質量、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各市場主體可依據自身業務需求,在兵團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平臺中自主辦理各項業務,辦理的電子保函與銀行轉賬、銀行電匯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強調,進場交易項目,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支持使用電子保函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應將保函財務費用從企業基本賬戶支出作為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條件。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差別對待使用電子保函參與的投標單位,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預投標單位自主選擇開具電子保函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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