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印發《規范》 護航行政裁決
2025年04月01日 10:5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山東省煙臺市財政局印發《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審查指導申請材料報送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范》統一了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書面材料報送標準,提高了行政裁決審查指導效率。
“我們開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改革工作以來,全市上下協調聯動,凝聚合力,統一聯動處理案件初見成效,基本達到了市域內工作流程、認定尺度和處理標準‘三統一’。”煙臺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科長于澎告訴記者,“但在改革過程中,前期應由各區市開展的案件在受理審查、調查論證等環節還存在一些問題,市縣兩級在溝通中存在信息差,影響了市級統一審查指導工作的開展。”
據介紹,為推動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改革落地,煙臺市建立起“分級受理審理、市級指導審查”的“集中式、一體化”行政裁決運作機制。市級設立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指導審查委員會,對各區市行政裁決案件進行業務指導和審查把關,構建全市行政裁決“扁平化”管理模式。起初,煙臺市行政裁決審查指導委員會從投訴處理決定書入手,為區市財政部門進行審查指導。但很快發現,部分區市財政部門在投訴事項的受理審查、調查思路或專家論證方案等處理過程中存在程序性、全面性、準確性等相關問題,由于市級審查指導在后期介入,以此做出的審查指導結論的客觀公正性必然會受到影響,導致處理決定面臨法律風險。于澎舉例說,由于受理審查不細致,個別投訴事項未經有效質疑,應當不予受理,而區市財政部門已做出了受理決定;對采購活動已結束項目的投訴事項,由于可能會影響采購結果,應向采購中標供應商發送投訴書副本,但區市財政部門未在法定時限內發送,錯過了投訴事項告知期,投訴處理程序有瑕疵;某投訴項目的專家論證方案沒有涉及核心問題,導致專家論證意見不能有效支撐投訴處理結論等;由于沒有統一的資料報送清單,市縣兩級通過電話溝通案情,在某個區市項目的指導中,市級財政部門未能全面、完整地掌握某一投訴事項未經合法質疑,區市財政部門對本應限期補正的項目做出了受理的決定。
基于此,《規范》應運而生。《規范》明確,市級財政部門對投訴項目從審查受理、調查過程以及處理決定開展全方位審查指導,并對區市財政部門申報的書面材料細分為三個階段22項內容50項條目,詳盡列舉應報送材料,便于市級財政部門快速全面詳細掌握項目信息,高效、準確做出指導。《規范》中明確,“當面簽收投訴材料憑證、郵寄簽收憑證等收文憑證”,這一細則有助于市級財政部門審查投訴材料簽收時間,指導區市財政部門按照法律時限開展調查和答復;“項目檔案以及各區市財政部門擬定的初步調查方案、調查方向和調查情況”有助于市級財政部門快速掌握項目全面信息,提早介入處理環節并及時糾偏。(記者張明柳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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