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執行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實施細則
2025年07月08日 09:44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為進一步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提高政府采購項目績效,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內財購〔2025〕74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2025年7月2日起執行。框架協議采購業務統一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實行電子化采購。
《實施細則》明確,框架協議采購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競爭擇優、講求績效的原則,應當有明確的采購標的和定價機制,采購標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確定最底級采購品目及采購需求,不得采用供應商符合資格條件即入圍的方法。
《實施細則》明確,框架協議采購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的規定給予價格扣除優惠。
《實施細則》明確,框架協議采購應當落實綠色采購政策,對實施強制采購的品目,應當將符合綠色采購政策作為實質性要求,對實施優先采購的品目,應當在評審時給予相關供應商評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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