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擬統一政采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2025年06月10日 09:5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就《浙江省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征求意見稿)》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建立“統一受理、統一流程、統一審查、統一判定、統一尺度”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機制。財政部門指導和監督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服務中心的工作,并按法律法規規定和內控管理制度要求辦理相關審核、審批程序。裁決中心負責政府采購投訴案件的受理、調查、調解、審理、決定等環節相關工作,裁決中心工作人員由集中裁決聯動范圍內財政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設置受理崗和審理崗,顧問律師團隊協助。案件受理崗負責案件受理、分派、進展情況跟蹤督辦、辦結情況統計匯總、卷宗整理歸檔等工作。案件審理崗負責案件調查、調解、邀請專家參與審理、組織合議庭評議、行政裁決書起草、送達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裁決中心可按設區市設置。行政裁決中以財政部門名義發出的相關法律文書,對當事人權利義務不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程序性文書,可以加蓋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專用章。(記者樂佳超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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