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硬核”舉措懲治政采惡意投訴
2025年05月14日 09:3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啟動專項整治行動,對政府采購惡意投訴“亮劍”,力爭實現惡意投訴查處率達100%,以“硬核”舉措肅清政采領域亂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動聚焦“虛構事實、濫用權利、牟取不當利益”3類惡意投訴,建立“預防—識別—處置—震懾”全鏈條治理機制、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負面清單管理機制和信用聯合懲戒制度,強化異常投訴大數據分析預警,堅決遏制政府采購領域惡意投訴、虛假舉報、重復纏訴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厲打擊通過質疑、投訴等維權手段行敲詐勒索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
據了解,臺州市財政局前期通過匯總梳理2024年以來全市政府采購質疑、投訴情況,對提起質疑或投訴3次以上的、質疑或投訴撤回率不低于80%的供應商列入重點觀察名單,收集匯總2024年以來全市因政府采購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供應商,梳理2024年以來在全省范圍內投訴被駁回3次以上的供應商,一并列入重點觀察名單;公開征集相關供應商通過質疑、投訴、舉報等維權途徑向相關當事人索要或變相索要“撤訴費”“和解金”的違法違規線索。
自5月1日起,臺州市財政局根據重點觀察名單的供應商,定期關注全市質疑投訴發生情況,一經發現名單內供應商提起投訴的,省市縣三級聯動,在依法依規處理投訴的同時,將12個月內3次以上投訴查無實據的供應商依法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將惡意投訴行為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疇,聯合市發改委等部門對相關失信供應商實行限制投標資格等措施。對投訴處理中發現相關供應商存在偽造證據的,以及被舉報存在通過質疑、投訴索要“撤訴費”“和解金”行為的供應商,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引導被造成重大損失的采購人或供應商提起民事訴訟,有效銜接司法部門處置。此外,臺州市財政局還將探索建立臺州政府采購“黑名單”等制度,在制度層面切實提高惡意投訴的違法成本;探索建立政府采購投訴負面清單,對日常投訴維權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引導相關當事人合理合法維權,進一步提升行政裁決的效率和效果;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應用,探索搭建投訴信息數據庫,建立投訴人行為畫像,形成風險識別預警模型,應用到政府采購開評標過程以及質疑、投訴處理的全過程,輔助監督檢查;制定《臺州市政府采購惡意投訴綜合治理操作指引》,選取并梳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對政府采購各方開展警示教育。
2026年,臺州市財政局將及時調整并持續關注供應商重點觀察名單,持續完善違法違規線索搜集手段、惡意投訴案件辦理方式,應對利用數字化、新技術的隱性新型惡意投訴行為,進一步鞏固專項治理效果并將其常態化、精細化、長效化。建立多維度模型量化評估投訴質量,針對供應商設置多級預警機制,生成《政府采購投訴健康指數報告》并定期發布。每季度在政府采購網等平臺同步更新政府采購“黑名單”,推動實現政府部門共享利用、社會公眾實時查詢。
“近年來,政府采購領域出現了一批不法供應商,濫用質疑、投訴權利,甚至借機索要‘撤訴費’‘和解金’,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采購秩序,損害了采購各方的合法權益。以臺州市為例,僅2024年全市共收到質疑314起,撤回和不予支持的占比達72.3%;進入投訴流程的達75起,其中撤回和駁回的占比高達89.3%,耗費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增加了采購成本和行政成本,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臺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處長張誠介紹,除了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臺州市財政局還將與浙江省財政廳申請探索實施投標保證金差異化管理,對多次投訴的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作為約束手段;研究完善惡意投訴的管理辦法,明確惡意投訴認定標準及罰則,統一基層執法依據;配合省財政廳著力打造全省政采投訴數據庫,共享供應商跨區域投訴記錄,破解“一地投訴、多地投標”監管難題;探索建立統籌建立跨區域聯合執法機制,對部分在全省范圍內頻繁投訴、涉嫌敲詐勒索的供應商開展全省聯動行動,共同維護全省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推動形成良好的市場生態。(記者樂佳超 通訊員陳江嬌 高晴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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