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依托電子化方式保障防疫期間政采活動順利開展
2021年06月04日 09:16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按照《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對適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電子賣場執行采購的項目,各級采購人應盡量通過電子賣場開展采購。疫情防控期間,對確有必要開展的項目采購活動,各級采購人應會同代理機構,按本地區有關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控制的要求,加強對政府采購開標、評標現場的管理。通過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評審專家的,可優先按屬地原則隨機抽取。
評審專家參與政府采購評審時,應嚴格遵守所在地區和評審地區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因疫情防控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參加評審活動時,需及時通過系統請假,非專家本人原因導致的評價扣分情形不記入系統。
《通知》明確,云平臺項目采購交易系統目前已在省本級和惠州市本級上線,實現了遠程開評標和在線談判、磋商等功能。省級預算單位項目采購活動應優先采用遠程開標和在線談判、磋商方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對于已發布采購公告且采用現場開標的項目,可發布變更公告調整采購文件有關內容,變更為遠程開標。
此外,《通知》提出,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本地區政府采購活動開展相關要求。未上線云平臺項目采購交易系統的地區可充分利用本地區現有的電子化招投標系統,盡量減少政府采購活動帶來的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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