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規范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
2025年05月13日 09:16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天津市財政局近日印發《天津市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和規范會議定點管理。
《辦法》明確,全市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資源共享,各級黨政機關舉辦會議共同使用,執行會議定點場所目錄和政府采購協議價格。確定會議定點場所應當遵循三項原則:一是數量適當,布局合理。會議定點場所數量以能滿足黨政機關會議需要為宜,場所位置分布合理、交通便利。二是檔次適中,價格優惠。會議定點場所檔次、類型應當兼顧不同地區和不同級別黨政機關會議的需要,價格按照協議給予優惠。三是依法依規,公開公平。會議定點場所的確定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會議定點場所應當通過公開招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等方式確定,各區財政局配合市財政局做好會議定點場所政府采購工作。
《辦法》還規定,會議定點場所實行動態管理。會議定點場所采購協議有效期為2年,每2年集中調整1次。采用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可以在框架協議期內進行動態調整。申請加入框架協議的賓館、飯店、專業會議場所等,在市財政局或市財政局委托機構確定的動態調整時間內提交申請。申請退出框架協議的會議定點場所,不得在同一個框架協議期內再次加入,市財政局或市財政局委托機構應當在收到退出申請2個工作日內,以適當方式發布退出公告。
(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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