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進一步擴大框架協議采購范圍試點
2024年02月01日 09:07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日前,云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組織申報政府采購框架協議試點工作的通知》(云財采〔2024〕2號,以下簡稱《通知》)。在試行公務用車保險、加油、維修框架協議采購的基礎上,省財政廳決定進一步擴大框架協議采購范圍,在全省組織申報框架協議采購試點。
《通知》明確,試點地區、部門結合業務特點合理確定各類產品的需求標準,逐步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客觀、細化、可評判、可驗證,且符合市場情況和云南實際。條件成熟時,省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發布統一的服務需求標準。
《通知》強調,框架協議采購嚴格限定在采購人需要多頻次采購,且單筆采購金額未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范圍內。堅持三種適用情形。一是《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二是《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本部門、本系統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評估、會計、審計等鑒證咨詢服務;三是《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為本部門、本系統以外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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