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將根據履職評價對專家抽取概率動態管理
2025年07月18日 09:25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應當在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客觀、公正地完成評價工作。財政監管部門將根據履職評價情況對評審專家進行排名,對專家的抽取概率實行動態管理,對代理機構的履職評價得分在綜合信用評價中進行運用
原文如下:
提 示 函(履職評價結果運用)
為推進政府采購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優化我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按照《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試行開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和采購代理機構履職評價工作的通知》(云財規〔2023〕10號)相關規定,云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和采購代理機構履職評價工作自2023年7月1日起試行。截至目前,云南省政府采購網已累積了相關評價數據。云南省財政廳將于2025年12月31日起對履職評價結果進行運用,請采購相關當事人注意以下事項:
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應當在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客觀、公正地完成評價工作。評價主體對評價內容承擔責任,不得惡意評價、虛假評價。
二、評審專家應當關注是否被降低抽取概率,根據履職評價的得分情況,努力提高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提升評審工作質量。
三、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不斷加強內控管理,增強采購文件編制、評審活動組織等服務能力,提升采購代理專業化水平。
財政監管部門將根據履職評價情況對評審專家進行排名,對專家的抽取概率實行動態管理,對代理機構的履職評價得分在綜合信用評價中進行運用,請相關采購當事人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履職評價工作。
云南省財政廳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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