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 10:0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推進政府采購管理從“程序導向型”向“結果導向型”轉變,是當前深化這項改革的著力點之一。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劉昆曾指出,在政府采購監管方式上,要從注重過程控制向結果評價轉變。具體來說,就是要逐步建立采購結果評價制度,結合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圍繞質量、價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設立科學合理的采購結果評價依據和指標體系。
為什么要實現這一轉變?評價采購結果的指標體系包括哪些內容?每個指標的評判標準又是什么?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叢虎就這些問題發表了見解。
結果導向是績效管理發展趨勢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推行政府績效管理。這也再一次把我國業已展開的政府績效管理推向深入。眾所周知,普通公務人員績效、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績效、政府專項績效、地方政府績效是我國政府績效管理的四大核心領域。”王叢虎表示,我國的政府專項績效評價有四個體系,包括財政部門主導的預算績效評價、發展與改革部門主導的專項績效評價、審計部門主導的審計績效評價、各行業主管部門主導的對本行業投資項目的績效評價。“很顯然,政府采購結果評價屬于財政部門主導的預算績效評價的內容之一。”
王叢虎介紹,發達國家的績效管理理念隨著這項工作的深入推進也在發生變化。美國奧巴馬政府頒布的《2010年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修正案》,就充分體現出結果導向和服務導向的特點;英國政府的“雷納評審”則徹底改變了政府績效管理注重對政府部門監督和控制的模式,由注重過程控制轉向結果導向;歐洲其他國家如法國、德國、瑞典的政府績效管理,同樣伴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而轉向注重結果、講究效率的績效管理理念。
圍繞核心要素設置評價指標
王叢虎認為,不同于過程控制的績效管理理念,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更注重產出的效率、效益、效果,其績效指標設置也更加關注結果的可測量性。同樣,結果導向的政府采購績效管理應該緊密結合預算績效,圍繞質量、價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設立科學合理的采購結果評價依據和指標體系,對政府采購的資金節約、政策功能、透明程度以及合法性、公正性進行綜合客觀評價。
“具體來說,政府采購資金節約的指標設置,既要充分考慮與采購預算情況相比,更應該考慮與往年的節支情況相比,還要考慮與不同地區、乃至不同國家的情況相比;政策功能指標設置應該圍繞采購政策的執行效果進行評價,如設置節能采購的總體情況指標、與往年情況的比較指標、與發達國家的比較指標等。”王叢虎補充說,透明度指標設置應該通過預算情況的可獲取性、招標公開程度、中標公告可獲取度、質疑答復投訴處理的公開性等具體結果性指標來實現,而非制定多少制度和規章來衡量;合法性指標設置應該通過查處違法案件、供應商滿意度等指標來衡量;公正性指標則應更多地通過主觀測量的方法,如供應商的主觀評價、普通公民的主觀評價、采購人員的主觀評價來實現。(作者:張斌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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